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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性声明

为提高公司的服务质量,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始终保持良好的声誉,特作如下公正性声明:

1、公司是依法设置,为独立法人企业单位,属于社会第三方专业检验检测机构。

2、本公司的运行符合相关准则、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检验检测评价标准、 技术规范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按照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认可和资质认定后,在资质有效期和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与评价工作。 公司及检验检测评价人员严格遵守检验检测、评价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检验 检测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提供检验检测评价方面的服务,确保检验检测评价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并承担提供公正数据的法律责任。 

3、公司从事评价活动人员,不得同时参与与检验检测相关的活动,并确保评价所用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独立。恪守第三方公正立场,确保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保证检验检测与评价工作的独立 性、公正性和诚信性。公司所有人员必须遵循“三不得”的规定,即不得与其从事的检验检测与评价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验检测与评价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验检测与评价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4、对所有客户都一律平等相待,不得发生任何偏见、歧视或不公正、不平等的事件。 

5、按照《客户机密与保护所有权控制程序》,为客户的资料、数据、技术和其他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确保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害,不可以将客户的技术、资料作为参考资料进行本公司检验检测项目的开发和应用。 

6、客户对本公司所出具的报告结果有异议时,一律由质管办公室受理,并会同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客户或有关部门,经核查 验证,确实发现原处理结果有误时,由质管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测室实施纠正,必要时重新检验检测,出具检验检测数据或报告。

7、公司及检验检测评价人员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检测与评价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可追溯,不出具虚假检检验测与评价数据和报告;由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与评价结果,均由授权签字人签发并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方可生效,检验检测专用章与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出现错误、不准确或者其他后果的, 应当承担相应解释、召回报告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公司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见检测人员的书面“承诺书”。 

9、公司人员违法失职、徇私舞弊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10、公司设立举报电话,受理工作人员参与弄虚作假、敲诈勒索、受贿、渎职等的投诉事件。

11、以上各项声明,接受客户及社会各方面的检查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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